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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活動中心借用作業流程

注意事項:

一、申請作業
申請人於使用前5日提出書面申請。

二、審核作業
審核申請使用地點、用途、人數、日期、時間、時數及申請人相關資料。
  
三、通知及繳費
(一)審核結果核准者,通知申請人繳納場地使用費及保證金,並寄送核准函。
(二)不予核准者,行文通知其結果及不核准之理由。
  
四、   場地收回。
完成使用後檢查是否場地完整及物品有無損壞情形。
 
五、退還保證金或求償
(一)經實地勘查確認未有髒亂或破壞公物之情形者,退還場地使用保證金。
(二)經查有損壞公物者,向申請人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