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附文件:(1)應計算人口〈指受扶助之兒童及少年、父母或監護人、與父母、兒童及少年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直系血親、兄弟姊妹、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之戶口名簿。(2)應計算人口之財產、所得及稅籍資料。(3)申請人印章。(4)郵局存摺封面影本。(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身心障礙手冊、診斷證明書、在學證明、服役證明、在監證明、失蹤證明、法院判決書、軍公教月俸證明、榮民就養證明、退休俸證明…等。
應附文件:
(1)應計算人口〈指受扶助之兒童及少年、父母或監護人、與父母、兒童及少年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直系血親、兄弟姊妹、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之戶口名簿。(2)應計算人口之財產、所得及稅籍資料。(3)申請人印章。(4)郵局存摺封面影本。(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身心障礙手冊、診斷證明書、在學證明、服役證明、在監證明、失蹤證明、法院判決書、軍公教月俸證明、榮民就養證明、退休俸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