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附文件:
- 應計算人口〈指申請人、配偶、一親等之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姊妹、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之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謄本記事欄位不省略),已亡故者請附除戶謄本。
- 全戶之財產稅賦證明及最近一年之薪資證明(必要時提供勞、公、農、漁保等投保薪資證明)。
- 申請人印章。
- 郵局/柳營農會存簿影本。
-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身心障礙證明、診斷證明書、在學證明、服役證明、在監證明、失蹤證明、法院判決書、軍公教月俸證明、榮民就養證明、退休俸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