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對象:
1.本市列冊中低收入戶老人且失能等級七級以上者。
2.領有本市發放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未達最低生活費一點五倍者且失能等 級七級以上者。
3.本市年滿五十五歲以上至六十四歲以下列冊低、中低收入戶原住民且失能 等級七級以上者。
應備申請文件:
體格檢查表。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老人證明 (由公所開立)。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具原住民身者檢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失智症中度以上、具行動能力需檢附專科醫生診斷證明書。(入住失智照 顧型)
地區級以上醫院醫生診斷證明書。(入住護理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