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內容:核實計算,每人每日最高補助新臺幣850元,每年度最高補助新臺幣9萬元(每日係以二十四小時計)。
補助對象:本市年滿六十五歲以上,符合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請領資格者,得申請本補助。但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 貼,或聘僱之看護未具有照顧服務員資格、為申請人三親等以內親屬者,不得請領本項補助。
應備文件:
申請表。中低收入老人證明。
診斷證明書正本【應註明入出院日期、如有入住隔離或加護病房者請加註起訖日期】。
看護費用收據正本【須載明看護起訖日期及時間、班別單價、日數(或班、時數)、總金額】
看護員身分證影本及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書影本各一份。
領款人之郵局或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領據收據。